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拟对以下国有资产,包含拟处置固定资产清单、拟处置无形资产清单进行报废处置,另有纸质图书、音像资料以及卫星接收器配件等其他物资也需在本批次处置工作中一并处理。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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