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的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过程监督、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增加资产使用效益,提升部门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2025年工作计划按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三项进行描述,具体如下:
一、常规工作
(一)合理配置全校办公设备及家具,做好购置预算登记和审核,编制采购计划,完成采购任务。
(二)完成全校实验实训建设项目的采购任务,完成新校区建设、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校区物业、安保及零星维修工程、图书资源、课程资源、招生宣传、入学迎新等项目的采购招标任务。
(三)做好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耐用品的系统内日常登记、审核、调拨、维护和处置等工作。
(四)开展全校资产和房产清查及专项检查工作,指导和规范部门自行采购活动,做好部门自行采购项目的数据汇总和抽查。
(五)做好资产、公用房、采招系统的数据维护和升级,建设和维护学校“评标专家库”。
(六)做好部门网站信息管理与日常维护,定期推送部门工作动态,及时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更新招标计划日历、发布废旧资产处置信息、资产调剂等共享信息。
(七)做好政府采购用款计划上报,完成采购招标信息统计上报、资产月报和年报、高校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等数据上报工作。
(八)完成2024年度资产管理和招投标项目的归档工作,继续归集和完善历年电子档案。
(九)按照制度规定和需要,组织召开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采购招标领导工作小组会议。
(十)加强校外委托项目的过程监督和管理,开展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评价工作。
(十一)配合需求部门做好招标合同的审核。
(十二)协助和监督需求部门做好履约验收工作。
(十三)服务有对外投标需求部门做好投标材料的申领。
(十四)强化服务意识,开展资产管理和招投标业务宣讲,做好各部门资产管理员、采购招标联络员的业务培训与业务指导。
(十五)推进科研工作,鼓励本部门职工参与科学研究,提升自身科研能力。
(十六)加强业务学习,通过参加线上线下培训、自学和部门例会学习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自身服务技能。
(十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制定《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采购项目需求管理实施细则》,对原《固定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整合原国有资产管理处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两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加强采购招标过程监督与管理,严格标前资质审查、细化标中过程监督、增加标后项目复核,筑牢招投标规范运行坚实壁垒。
(三)开展全校资产绩效考核工作,完成省教育厅开展的省属高校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四)全面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工作,严格把控采购需求的调研、论证、审查三个关键环节,切实提高招标文件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五)完成学校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利用工作,优化、调整校区部分公用房资源,推动闲置房产的盘活工作,增加使用效益,推进学校大型资产共享工作。
(六)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持续做好长期坚持的巡察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创新工作
充分运用数智化手段,增强采购招标平台大数据分析功能,排查潜在风险,研究防范措施。
2025年,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全体成员将紧密围绕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谨规范业务流程,力求以最优的资源配置和最完善的服务保障,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建设数智创新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