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办组织召开政府采购业务交流暨廉政警示教育会

发布者:周蕾发布时间:2024-05-17浏览次数:593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招标工作,推进采购招标工作阳光公平,加强采购招标工作廉政风险防控,5月14日上午,招标办在综合楼708会议室组织召开政府采购业务交流暨廉政警示教育会。本次会议邀请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原副处长丁伯文作主题交流,招标办负责人黄雁主持会议,招标办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开始,黄雁首先对丁处长应邀来我校开展业务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重点指出开展业务交流和廉政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会上,丁伯文以政府采购为主线,紧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以案为例,从做好高校政府采购工作和防范、规避政府采购领域的法律风险两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解读。他指出,做好高校政府采购工作,需要努力做到: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加强采购信息公平公开;提升采购人员的管理素质;完善监督、评价体系;高效执行采购流程;依据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防范风险和纠纷。就如何防范、规避政府采购领域的法律风险,他强调,要始终遵守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供应商的管理,规范评审专家的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应对法律风险,持续提升专业能力。

本次会议不仅让大家收获了政府采购理论知识和现实案例,而且让大家接受了廉政警示教育的洗礼。黄雁作总结并强调,作为学校采购工作人员,大家要修好“专业课”,精进业务能力,以更高的标准推进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修好“廉洁课”,涵养过硬的政治作风,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防范、规避政府采购领域的各类风险。

会上,大家还就跨年度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事项进行了交流学习。

(文:古明月/图:周蕾/审核:黄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