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废旧物资处置公告

发布者:李璐璐发布时间:2017-07-24浏览次数:361

 我校拟按照公开招标形式对一批废旧物资进行处理,具有相关资质的回收商均可参与投标。

  1. 项目的名称:废旧品拍卖

    项目编号:2017001

  2. 公告日期:2017年7月25日 至2017年7月31日

  3. 竞标人资格: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竞标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竞标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授权人与被授权人同时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被授权人的手机及公司固定电话;

    5. 投标保证金2000元(提供银行本票,谢绝现金)。若竞标人放弃中标或有违反招投标规定行为,其投标保证金2000元将不予退还,转为交学校的违约金。

  4. 注意事项:

    1. 该批处置的废旧设备名称、数量及实物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实物以现状为准。学校不对本次处置的废旧设备现状价值做出任何承诺;

    2. 学校组织各处置单位集中看标的物存放地现场;

    3. 交易方式为纸质竞价;

    4. 成交后,受让方凭江苏开放大学资产处出具的《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缴费通知单》到学校财务处交费后,方能办理废旧物资的移交手续;

    5. 买受人在完成规定的拆除或搬运任务并清理现场工作中,若有财产损坏,用保证金按价抵赔,多退少补;

    6. 买受人必须在规定时间把废旧设备搬运出校。否则若出现设备遗失、破坏等现象,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如未按规定时间搬运出校将扣除保证金;

    7. 拆除、搬运工具由买受人自带,搬运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负;

    8. 搬运人员如在现场发生偷窃、破坏行为,交由治安部门处置,根据情节赔偿和处罚。

    9. 保证金的取回:没有中标者,当日即可凭收款收据取回;中标者按照中标价缴纳了相关款项,并且待废旧物资运出学校、场地卫生清理完毕后,三天内凭收款收据取回保证金。

  5. 开标相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17年8月2日上午9:00

    2.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教学楼101教室(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3. 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见第三条竞标人资格)和投标保证金

  6. 中标原则

    资质资料齐全、价高者中标

  7. 联系人信息

    联系单位: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9号1110室(江苏开放大学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杨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86265534


附件:附件.xls

                                                                                               

  资产管理处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