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不断提高学生满意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本院学生餐厅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2017-ZB-XC031
招标餐厅:本院定淮门东校区第一、二餐厅,应天校区第一、二餐厅。
承包时间:两年(2017年7月-2019年7月),具体以学生放暑假时间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凡曾在本校或其他单位出现重大问题,给本校或其他单位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或在我校抽查或检查中排名最后一名的在管单位谢绝报名。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事项
1、凡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承包学生餐厅意愿的餐饮单位,可携带下列材料前来办理报名手续。
(1)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各一份。
(2)前来报名的单位在认真阅读并认可本方案之后,向我校作出安全、诚信、守法等服务承诺书,并由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2、报名单位经登记、填写报名表后,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不计息),不中标者退还。并凭此收据领取招标资料进入投标会场。
3、各单位提供的各种材料原件通过初审后,自行收回保管,待投标时再带到招标现场复核。
4、本次投标共四个学生餐厅,其中每一个学生餐厅的资产折旧等费用的底金:6万/年,上限为15万/年,投标人所报上述费用视为对愿意合作经营的任一餐厅的资源占用及折旧费用报价。投标人在标书中应注明不愿意经营的食堂,不注明的视为愿意合作经营任一餐厅,并承担本次投标所报的资源占有及折旧费用。
5、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9号1012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86265605。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