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食堂招标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03浏览次数:359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的高等学校,为了进一步做好2015—2016学年度的学生食堂餐饮管理与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学校学生食堂进行招标。
一、招标项目
1、定淮门东校区一楼食堂(一食堂)
2、定淮门东校区二楼食堂(二食堂)
3、应天校区一楼食堂(一食堂)
4、应天校区二楼食堂(二食堂)
二、招标单位: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三、招标食堂简介
定淮门东校区(古平岗351)一楼、二楼食堂经营面积分别约1100平方米,在校师生约2600人;
应天校区(应天大街832号)一楼、二食堂经营面积分别约为1600平方米,在校师生约为3000人;
学校提供现有设施设备(清单附后),经营前由校方与承包人一起负责清点登记。不足部分经营者自备,合同期满后自备设备由承包方自行处理。经营期间餐厅内所有餐炊具的维修保养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四、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100万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具有自行解决所聘食堂职工校外食宿的能力(学校不提供住宿),具有一次性交清当年承包费和投标保证金的能力;
3、凡在江苏省教育厅近些年来高校食堂评比中获得合格资质的企业,或获得食品卫生等级A级单位的餐饮管理企业,我校优先考虑;凡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我校将谢绝投标;
4、投标企业必须有三年以上学校餐饮经营的经历,并能提供曾服务过学校食堂的证明材料,无安全事故证明,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2个(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时,必须提供同类项目责任人的经营业绩(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遵守和执行《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未经校方许可不得擅自经营与餐饮无关的其它商业项目;
6、阐明企业对高校食堂服务的理念,服务质量标准、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保证措施和承诺;
五、投标须知
凡参加投标的企业,请在2015612614期间内,向学校后勤处招标工作组提出投标申请,工作组于615618对申请投标企业实地考察,以明确投标企业资质;620工作组接受各投标企业对我校食堂实地考察,并答复相关问题。不参加投标申请的企业,我校将不受理投标书。
六、投标开标时间(同时资格预审): 2015625900(北京时间),逾期我校将拒收承包商的投标文件。承包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交纳保证金(贰仟元整)、签名报到、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其它询价通知书所规定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
七、投标开标地点及要求:南京市江东北路399江苏开放大学行政楼二楼第一会议室,报价时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参加,或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
招标项目工作组成员:桂昌宁   15358159362
                                      姚恒红   13951996547
                                      吴德正   13327822826
招标项目工作组地点:应天大街832号综合楼0815室,
电话:86496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