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13年7月10日在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网站招标公告上发布的“定淮门校区安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校区地址:南京江东北路399号)和“定淮门东校区安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校区地址:南京古平岗35号-1)中的有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1、公告中第三项资质要求中第1条删除“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2、公告中第三项资质要求中第4条删除“具备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公告所附的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的第七大项第10小项第4)评标办法中的条款号第1栏目中的“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改为“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
4、公告所附的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的第七大项第10小项第4)评标办法中的条款号第1栏目中的“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改为“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
特此公告。
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