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系实训场地设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将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报名时进行审查,直接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的设计费用约15万元。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建筑工程系实训场地设计
(2)工程地点:应天大街832号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设计内容:实训场地设计
(5)设计工期要求:20日历天
(6)工程设计合同估算价: 15万元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报名的时间:自2012年7月20日至 2012年7月25日止,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分(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到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东北路399号综合楼1114室)报名。
四、资格预审方法: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同报名地点与时间,本次不另外安排。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招标人将择优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五、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报名及资格预审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以上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核查。
(3)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应到场参加资格预审,否则视为预审不合格;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招标人: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后勤处:钱琦 电话:86265509
纪监审办公室:史志勤 电话:86265345
招标单位联系人:刘雯 电话:86265606
建筑工程系联系人:周昕 电话:13770546270